車禍後輕傷加重-王女故事
車禍發生常見外傷為擦挫傷,那有小部分的人,因為傷處沒有處理好,以致後來加重,另外一種是車禍當下沒有發現,其他地方也有受傷而這兩種情形在未來,都有可能造成失能。
這理賠與否的關鍵處,其實就在於就醫細節。
有理賠問題可以先問班長再去處理,其實你會比較有方向。
故事的開始是這樣,有一位王女他上班車禍,立刻送急診診斷為擦挫傷,後續他雙手麻跟無力。
一個月以後去看骨科,只去看一次,上面診斷書是寫【交通意外雙下肢擦挫傷】,四個月過後,去看中醫有進行持續門診,五個月過後,才到神經外科來做檢查,在第八個月,王女受不了疼痛去進行手術;那一年之後也就是王女開始的復健之路。
此時有代理人介入,代理人開了三張由輕到重診斷證明書:
(第一張)頸椎拉扭傷右肩挫傷
(第二張)頸椎挫傷疑似椎間盤突出
(第三張)頸挫傷合併脊髓中央帶症候群、頸椎第4、
5、6椎間盤突出、頸椎神經跟神經痛
王女缺乏是在急診時,沒有完整描述。就醫醫療院所又遍及各處,科別搞得很繁雜,失能與車禍關聯性自己並不清楚。
細節是在急診時能做的檢查都不能少,身體不適感要完整詳細告知,而且要知道醫生當時有沒有做紀錄,就醫要連貫,就算你去新醫院原有舊醫院千萬不能放掉,新舊醫院說詞要一致性,科別別搞得太繁雜,越簡單越好,最好濃縮一到兩科而且要強調車禍以後才發生。
王女因為手沒有力量根本沒法工作,當初診斷書只有寫擦挫傷,就算勞保職災通過,也只有領少少的錢。
王女案件困難在於頸椎傷害與車禍發生的關聯性,王女潛意識認為說:當初擦挫傷是雙下肢,跟頸椎要有關聯其實很難?你這麼想你就吃虧了,因為拖越久舉證越難。
代理人介入之後看到王女資料,發現他總共去看了四家大大小小的醫療院所,其實手麻無力起因都是因為頸椎椎間盤突出。
產險說這個跟頸椎沒有關係,當初診斷書只有寫挫傷雙下肢問題,根本沒有頸椎傷害,只願意賠3740,代理人彙整資料去研究診斷書、檢查報告、X光片、完整病歷就是要去找跟頸椎字眼有關證明。
提供產險理賠有關於頸椎跟車禍證據之後,強制險理賠願意多給醫療80393。所以循序《由挫傷醫療,多給頸椎傷害醫療,再給頸椎失能第七等級》。差異性從原本的0→3740→80393+73萬失能給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