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假不困難,但請對假別還盡可能拉長就不容易
一定賠 絕對賠hello 大家好
我是理賠吳班長,上班多多少少會請假,不管是病假、事假 、特休假 、公傷假、 育嬰假。 講講公傷假,假別申請是個學問懂得竅門,能夠長期請公傷假一直請到你恢復復原以後再上班,你不知道門路,你只能忍著身體病痛去上班,等到真的做不下去的時候再被公司無情丟棄。
有任何理賠的問題歡迎來問班長,班長給你方向 ,你才不會搞錯焦點,螢幕上有QR code 你可以掃描好好利用。
班長小時候最愛看的卡通之一哆啦A夢,班長已經從退伍入社會成家立業,可是裡面的人物還是永遠國小生,講到大雄以前還是叫大雄,小夫以前叫阿福,哆啦A夢以前叫小叮噹;大雄跟小夫遇到問題處理態度是不一樣的,大雄單一求助哆啦A夢拿出道具,他在使用過程中以為自己掌握了技巧,結果造成結局與大雄所想的有距離,關於小夫處理就有一套,明明知道自己能力不足卻願意低下身段,針對不同的問題,分別去尋求有能力長輩協助,完成炫耀也達成目的。
職業災害認定與否會影響假別,重點縱然醫院「職業醫學科醫師」,他認定你是職業災害必須停工,但勞保局內專科醫師他不認同,最終結果還是會被否定 ,等等少了幾個字, 對!醫學醫學科,勞保局的專科醫師有可能不是職業醫學科,但他的意見還是被採用,這時候一定要去申訴 打『爭議審議 、訴願 、行政訴訟』,怕是怕你有職業災害或者職業病,你無法復工但你聽勞保局的話,你只好回去復工 拖著你病痛去上班,這麼做就算未來申訴成功,也只能再請到你回去上班的前一天,應該要做的是【繼續請病假】,然後在這段期間內爭取延長期間的權益。
勞工請公傷病假,勞保局前期認定期間過後,後續認為你可以恢復上班,此時不是只有復工一條路而是可以繼續請普通病假,病假依照勞工請假規則,勞工因病住院兩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,再次強調復工不等同不能請病假。
勞工提問,病假兩年內住院可以請一年的病假,是指持續住院?還是說住院中途出院以後持續門診治療,也能夠申請一年病假 ?
我說:去《掌握》住院有住院事實可以申請一年病假,但規定是兩年內加總病假,不得超過一年 ,這是你的權益,那你會問但如果不同的疾病或意外?當然是另一碼事,不能混為一談,結論是(((有住院就可以請續請病假長達一年))),法律沒有說死說一定要持續住院。
工作賺錢也要有命花,發病期間將你身體養好,薪資收入固然是最好的選項,但根本還是工作不要輕易被公司做掉,最差你也拿到資遣費當個有尊嚴的免洗筷。
說到請假過程非常重要,平常沒有事用LINE告知或許稀疏平常,大家都這樣做但『涉及職業災害』可就不能輕忽請假手續,除了前期用社群軟體LINE通知以外,後面仍然需要書面知會。
雇主為什麼不想給你請病假,要你趕快上班或者直接離職,因為勞工已經沒有生產力,他擔心惡夢成真,他怕如果你真的日後勞保局通過申訴成功,變成還要再給你勞保職災傷病差額跟醫療費用。
那強制員工復工的理由何在?你不上班就用勞基法第十二條開除勞工。
公司說一年只能給三十天有薪病假是對嗎 ?可以區分住院可以長達請一年的病假,但是只能領取三十日的半薪。
那為什麼假別不能公傷假?有人會問,我明明是公傷為什麼雇主不直接給我公傷假,這聰明的雇主會借刀殺人,讓勞保局來認定 後續再看情況來作業。
病假可能跟資遣費掛鈎嗎?當然有可能若病後無法勝任工作,就請公司用勞基法第十一條資遣;可是在你動作之前,公司絕對會竭盡所能「逼你自動離職」,你一定要拿到資遣費,你才有資本尋求其他生涯跳板做下一個選擇,才能啟動你人生另一個高峰 。
自己處理就會發現 在職多年礙於情面,情理法你人情放在前面,勞工權益便一點一滴流失掉了,這是在你本人沒有伸縮的情況下直接遇到的衝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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